向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 及相关人员发出 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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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6月19日,深交所向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发出监管函:2024年 1 月 31 日,你公司披露《2023 年度业绩预告》显示,预计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 40,000 万元至 52,000 万元。3 月 14 日,你公司披露《2023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》,对2023 年度业绩预告做出修正,修正后预计 2023 年度净利润为亏损 70,000 万元至88,000 万元。你公司于4 月 27 日披露的《2023 年年度报告》显示,2023 年度净利润为-93,989.49 万元,你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。你公司的相关行为违反了本所《股票上市规则》第1.4条、第2.1.1条、第2.1.5条、第5.1.3条的规定。你公司董事长汪耿超,董事、总经理张其亚,董事、财务总监李婷未能勤勉尽责,违反了本所《股票上市规则》第5.1.9条的规定,对相关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。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,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《证券法》《公司法》等法律法规,以及本所《股票上市规则》及相关规定,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及时、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,杜绝此类***发生。


向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
及相关人员发出
函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2023年1至12月份,棕榈股份(***)的营业收入构成为:工程收入占比95.56%,设计收入占比2.82%,其他占比1.33%,苗木销售收入占比0.29%。

截至发稿,棕榈股份市值为29亿元。

(文章来源:每日经济新闻)


向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
及相关人员发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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