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7月25日,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日海智能(***)(002313)虚***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获得了深圳市中级人民***的正式立案,目前正在等待***的开庭安排,律师团队同步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,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。(许峰律师专栏)
此前2024年1月3日晚,日海智能(002313)公告收到***深圳监管局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经查明,日海智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:
一、商誉减值金额核算错误
日海智能2018年对持股73.8352%的龙尚科技(上海)有限公司相关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,未按照规定考虑归属于少数股东商誉的影响,导致2018年少确认资产减值损失3,130.20万元,2020年多确认资产减值损失3,130.20万元。
二、子公司股权处置收益核算错误
日海智能2020年核算处置全资孙公司深圳日海天线技术有限公司(转让时更名为深圳传虹技术有限公司)股权转让收益中,未考虑其对深圳传虹6,871.34万元应收款项的影响,导致2020年少确认投资损失6,526.62万元,2021年多确认信用减值损失314.34万元。
三、重庆联通IDC项目核算错误。导致2020年多确认主营业务成本1,502.76万元,2021年少确认财务费用利息收入993.78万元。
四、重大融资成分项目核算错误
相关事项对日海智能2018年至2021年利润总额影响金额分别为虚增3,343.32万元、虚增368.29万元、虚增878.12万元、虚减3,014.19万元,分别占日海智能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37.58%、5.13%、1.5%、348.41%。
相关事项导致日海智能2018年年度报告、2019年年度报告、2020年年度报告、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***记载。2020年6月23日,日海智能披露《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》和《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》,引用了上述相关年度报告财务数据。
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,综合目前违法信息,根据证券法等规定,在2019年4月24日到2022年10月31日之间买入日海智能股票,并且在2022年10月3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,目前还可发起索赔。(日海智能***入口)
(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,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。许峰律师,2008年起律师执业,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***陈述、内幕交易、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。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,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,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。执业证号:1310120081096549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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