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商所发布关于调整部 货合约申报费收费标准的通知

tamoadmin 14 0

证券时报e公司讯,大商所发布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申报费收费标准的通知,经研究决定,自2024年6月3日交易时(即5月31日晚夜盘)起调整棕榈油、豆粕、豆油、黄大豆1号、黄大豆2号、玉米、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期货合约的申报费收费标准,申报费收取方式及其余期货合约申报费收费标准等维持不变。

大商所发布关于调整部
货合约申报费收费标准的通知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